馆际互借图书借还条例
馆际互借图书,借书证是集体借书证,
如果因为读者逾期不还图书而被相关图书馆押证,
不仅我所图书馆被停借,而且会直接导致中科院系统内各所读者都不能借书,
其影响非常严重,希望读者注意借书周期,
及时按要求归还图书。
如果未能及时归还馆际互借图书,
按以下条例执行:
1.未还、迟还图书影响期间(馆际互借以周为单位)内,停止该读者所有馆际互借服务;
2.
超期,或造成图书损坏、遗失等情况时,
读者应按照国家科学图书馆负责馆际互借老师的要求,
到相关图书馆还书并交罚款(以该相关图书馆规定为准),
凭罚款收据或发票和还书证明到我所图书馆办理相关善后事宜;